东莞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长安村镇银行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不低于2,910.70万元的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东莞长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权,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挂牌及后续股权转让事项。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长安村镇银行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基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