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团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莞深高速(含龙林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等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6亿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融资额度,用于莞深高速(含龙林高速)改扩建工程建设及置换因建设本项目形成的负债性资金等。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整体授信、按需使用”的原则,择机启用上述银行授信融资额度。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