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空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05  东莞控股(000828)公司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空运公司 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租赁公 司”)拟与东莞港国际空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空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物为东莞空运公司专用物流设备,租赁 本金不超过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5 年。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东莞空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交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东莞空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 空运公司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空运公司开展 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于6 月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7 人,实到7 人;5 票赞成,0 票反对,

1 / 5

0 票弃权),公司董事长李斌峰先生担任交控集团董事、总经理,公 司董事陈沃培先生担任交控集团下属公司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李斌峰、陈沃培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 月4 日召开的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表决同 意该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介绍

(一)东莞空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2J7MF6K

营业期限:2022 年11 月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668 号9 号楼 608 室

注册资本:6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莫梅心

经营范围: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 进出口;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莞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莞空运公司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2 / 5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东莞空运公司是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以下简称“空港中 心”)海空联运的运营主体。空港中心为莞港政企合作的大湾区重点 物流项目,采用海空联运模式,将香港国际机场的航空安检、打板、 理货等核心功能延伸到东莞,货物水运直达香港机场即可装机,有效 提升跨境作业效率、降低外贸综合物流成本。

至2025 年12 月末,东莞空运公司的总资产为3,612.34 万元,负 债合计14,128.17 万元,净资产为-10,515.83 万元;2025 年东莞空运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6.23 万元,净利润-6,658.90 万元。至2026 年 一季度末,东莞空运公司的总资产为3,387.28 万元,负债合计 15,674.41 万元,净资产为-12,287.13 万元;2026 年1-3 月,实现营业 收入574.46 万元,净利润-1,771.30 万元。

东莞空运公司尚处于业务培育阶段,其财务指标在持续改善中, 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6.29%,后续依托空港中心的海空 联运战略布局,具备较强的增长潜力。

三、租赁物及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物

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空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物为 东莞空运公司所拥有的货物吊装平台、航空装卸设备等。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租赁本金不超过3,000 万元。

2、租赁期限:不超过5 年。

3、租赁模式:直租、售后回租

3 / 5

4、还租方式:每季度付息、每半年按比例偿还本金。

5、回购规定: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东莞空运公司有权 在租赁期满之日以合计100 元整的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

6、合同的生效:融资租赁合同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同期限LPR 定价及市场价格,且充分考 虑了项目收益与风险,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标的物为东莞空运公司为空港中心提供海空联运 业务而配套的专用物流设备,有助于融通租赁公司拓展港航物流板块 业务,丰富业务布局。东莞空运公司独家开展空港中心的海空联运业 务,空港中心项目可有效提升跨境空运出货效率、压降综合物流成本, 在物流市场具有显著竞争力,加之东莞空运公司全资国有企业的股东 背景,还款来源有保障。本次与东莞空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风 险可控,有利于推动融通租赁公司业务拓展。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6 月4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认为:

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契合融通租赁公司展业方向,承租方 还款来源涵盖空港中心经营收益及股东各项支持,资金保障充足,项 目风险可控;项目租金定价参照市场公允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4 / 5

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

5 / 5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