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3-058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
2023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锦”)(持有公司9.80%股份)《关于向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提请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天富锦持有公司9.80%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有所变动,除上述变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审议《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逐项表决该议案的下列事项 |
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3.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3.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3.04 | 发行数量 | √ |
3.05 |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 √ |
3.06 |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 |
3.07 | 上市地点 | √ |
3.08 |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 |
3.09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注1: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注2:提案2至提案14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注3: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注4:提案2至提案13属于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
注5:提案2至提案13关联股东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公司证券管理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海龙
(2)联系电话:010-58300807
(3)传真:010-58300805
(4)邮编:100088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向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一: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9”,投票简称为“天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计投票议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审议《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逐项表决该议案的下列事项 | |||||
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3.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3.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3.04 | 发行数量 | √ | |||
3.05 |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 √ | |||
3.06 |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 | |||
3.07 | 上市地点 | √ | |||
3.08 |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 | |||
3.09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公司或机构,则
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