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号)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331,826股,发行价为26.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6,660,658.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934,621.0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80,726,037.5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032,661.33元、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评估费用、股份登记费用、印花税及其他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69,269.4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9,758,727.82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1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51007号的验资报告。
(二)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1,167,557.9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984,008,661.00元,本报告期使用97,158,896.9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1,167,557.96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合计1,175,314.7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募集资金用途 | 余额 | 账户状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020900192810121 | 活期存款 | 收购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 | 0.00 | 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020900192810212 | 活期存款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销户 |
合计 | —— | —— | —— | 0.00 |
注: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为中稀发展,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为中稀湖南。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020900192810121专户资金余额为1,072,020.86元,020900192810212专户资金余额为103,293.88元,以上均为利息收入)合计1,175,314.7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合计1,175,314.7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9,666.07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15.8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8,116.7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收购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 | 否 | 149,666.07 | 149,666.07 | 0 | 149,666.07 | 100.00 | 2023年11月29日 | 9,264.70 | 是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0 | 58,309.80 | 9,715.89 | 58,450.69 | 100.24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9,666.07 | 207,975.87 | 9,715.89 | 208,116.76 | — | — | 9,264.7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09,666.07 | 207,975.87 | 9,715.89 | 208,116.76 | — | — | 9,264.7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不适用 |
- 6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
注1:根据《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投资总额(即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数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所致。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主要系以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注3:承诺投资项目中,收购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9,264.70万元,为中稀湖南2024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