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2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股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广业华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科技”)拟投资光伏专用材料生产线采购及安装(含设计等相关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珠海光伏银粉项目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选址珠海市高新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1099号港湾七号智造超级工厂A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供应商,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广东中轻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肇庆市力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中标第一候选人,中标金额为3,680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广东中轻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轻”)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系粤桂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富华董事、卢勇滨董事、芦玉强董事、曾琼文董事、王志宏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公司名称:广东中轻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年08月27日
3.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7号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
6.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7号
7.法定代表人:唐源胜
8.注册资本:1,008万元人民币
9.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乙级);特种设备设计(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服务;环保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78759D
11.主要股东:广州机械设计研究所持有广东中轻100%股权,广东环保集团持有广州机械设计研究所100%股权
12.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1994年广东中轻成立,注册资本1,008万元。最近三年,广东中轻主要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保研发技术服务等业务。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4,521.30 | 4,076.24 |
净资产 | 3,280.38 | 3,282.27 |
营业收入 | 1,686.92 | 274.83 |
净利润 | 178.69 | 1.89 |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中轻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环保集团,广东环保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粤桂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为359,432,681股,占公司总股份总数
53.77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与粤桂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五)经核实,广东中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光伏专用材料生产线采购及安装(含设计等相关服务),项目建设用地选址:珠海市高新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1099号港湾七号智造超级工厂A6。项目中标金额为3,680万元,资金来源:
自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广东广业华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广东中轻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肇庆市力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二)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出售合同标的物,并负责本项目生产线的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工艺设计部分由甲方提供相关成果)、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设备生产、运输、安装等。
(三)供货期:乙方于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40天内提供详细设计。设计成果经甲方评审通过后,在150天内完成生产线设备的交货、安装(含设备基础及相关配套建筑等)及调试(包括设备运转调试)。
(四)质保期:自联动调试合格之日起1年。
(五)结算:乙方送包结算资料,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并确定最终的结算价后,甲方按约定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
(六)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安装位置。
(七)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具体以甲乙方签订的《光伏专用材料生产线采购及安装(含设计等相关服务)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粤桂股份及华晶科技战略发展需要,华晶科技组织实施的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广东中轻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肇庆市力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3,680万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广东中轻(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晶科技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认为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之评标报告-光伏专用材料生产线采购及安装
4.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之招标公告-光伏专用材料生产线采购及安装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