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动游3: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400113 证券简称:国动游3 公告编号:2023-002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金瓯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中欧盛世资产-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施华 |
设立日期 | 1994年10月26日 |
注册资本 | 8,232,101,395元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
邮编 | 410002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主要业务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 |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14292799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 无实际控制人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金瓯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
股份名称 |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减持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月9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16,880,000股,占比5.1659% | 直接持股16,880,000股,占比5.1659%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80,000股,占比5.1659%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16,335,000股,占比4.9991% | 直接持股16,335,000股,占比4.9991%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335,000股,占比4.9991%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不适用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2023年1月9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金瓯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减持545,0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5.1659%变为4.9991%。 |
(二)权益变动目的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金瓯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金瓯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880,000股,持股比例5.1659%。本次权益变动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金瓯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335,000股,持股比例4.999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自愿减持行为,并通过竞价方式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无涉及的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本次权益变动无涉及的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金瓯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23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