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国动游1:重大诉讼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一份由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4)皖1103民初1769号],案件将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原 告 | 南谯区腰铺镇人民政府 |
被 告 | 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杭州长城动漫游戏 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
受理机构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案 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案件简述 | 原告南谯区腰铺镇人民政府为甲方,被告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长城公司”)为乙方,双方就双涧湖水库水面项目于2015年8月18日签订《双涧湖水库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项目租赁给滁州长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期限2015年7月1日至2064年6月30日,租赁费总额贰仟万元,滁州长城公司分八年支付给原告。合同另约定,滁州长城公司逾期三个月不缴纳租赁费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租赁水库。 自2018年起,滁州长城公司未能足额支付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原告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水库。被告 |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长城动漫游戏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滁州长城公司的认缴出资股东,应当在注册资本范围内对滁州长城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因催要未果,故提起诉讼。 | |
诉讼请求 | 一、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滁州长城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签订的《双涧湖水库租赁合同》,并立即向原告交还双涧湖水库;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滁州长城公司向原告支付租金1400万元,并自2022年7月1日起按照一年期LRP的2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之付清之日止;被告杭州长城动漫游戏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在滁州长城公司注册资本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滁州长城公司自2023年7月1日起按照20万元/月支付水库占用使用费至水库移交之日止;被告杭州长城动漫游戏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在滁州长城公司注册资本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二、诉讼案件判决情况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判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上述事项具体情况需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4-001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法院《传票》;
2、原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