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信息: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28,020,000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仍处于积极和解中,本次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通信息”)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纤”)于近日收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4)津0101执1113号《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当事人: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当事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天津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富通特种光缆(天津)有限公司
(二)案件概述
当事人富通信息、天津光纤、天津富通集团有限公司、富通特种光缆(天津)有限公司等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就主债
务人天津光纤在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800万元借款本金的还款方式于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
2024年3月14日,北京银行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4日立案,案号(2024)津0101执1113号。
(三)履行义务
天津光纤向北京银行偿还借款本金2800万元、律师费2万元及其他费用,并要求相关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四)诉讼进展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项,逐步化解诉讼风险。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诉讼和金融借款纠纷,涉及总金额约1.23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0%。
三、本次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强制执行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