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通: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5月20日,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6元/股,首次低于1元。根据2024年4月30日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之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4年5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因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消除。
2、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督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力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