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通: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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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于永生、郑勇军、郑万青三位独立董事共同向公司提交的《督促整改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对2023年内控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揭示出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中存在持续经营能力下降和内部控制失效等严重问题。我们独立董事对此非常重视,在详细调查问题根源和认真讨论之后,实施了一些督促公司管理层整改上述问题的措施:自2024年4月以来,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和控股股东沟通三十余次,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我们还给公司发了两次督促函,要求公司尽快整改上述问题。近期我们又注意到,公司股价已连续多日低于1元,出现了退市风险,有可能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对此非常关切。在前期督促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再次提出以下督促意见和整改措施,以促进公司尽快解决持续经营能力下降和内部控制失效等问题:
一、关于持续经营问题
公司2023年发生净亏损2.25亿元、部分光纤光缆业务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遭遇挑战。公司管理层应尽快采取以下措施缓解持续经营问题:
一是加强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催收工作,成立专班,跟踪相关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并定期上门催收,做到能收尽收,为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加强与上下游老客户的联系,成立专班,分头走访老供应商和老客户,说明公司当前困境和未来规划,争取更优惠的原材料供应和成品销售条件,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三是对当前停工停产业务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估,优先支持复工复产基础较好的业务单位,进而推动光纤光缆业务逐步恢复正常。
二、关于内部控制问题
公司管理层应立即对内部控制工作暴露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我们初步调查发现,公司资金管控存在重大漏洞,建议公司对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增加如下内容:支付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需要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三人签字方可实施、支付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需要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四人签字方可实施,切实加强大额资金支付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我们注意到公司管理层已经并且正在采取相关措施催收款项,加快步伐复工复产,同时也在整改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我们希望公司加快节奏处理相关问题,使公司尽早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以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