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5: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证券代码:400237 证券简称:天通5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通信息”)截至2024年10月15日作为原告累积诉讼金额13,190.12万元,占共计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103,967.84万元的12.69%。其中累计未结诉讼案件金额合计11,447.66万元。
二、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所涉案件大部分尚在诉讼过程中,暂无法全面及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累计情况统计
(一)案件类型及阶段汇总统计
公司累计诉讼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案由 | 已结案件 | 未结案件 |
诉讼金额 | 待开庭/一审/二审/仲裁阶段二审阶段 | |
买卖合同纠纷 | 1,742.46 | 11,447.66 |
公告编号:2024-007
合计 | 1,742.46 | 11,447.66 |
(二)案件情况明细
序号 | 案件类型 | 立案时间(受理日期) | 原告 | 被告 | 诉讼涉及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阶段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4年7月30日 | 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684.14 | 已调解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4年7月30日 | 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8.32 | 已调解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4年10月15日 | 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 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850.00 | 诉讼中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4年10月9日 | 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 | 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754.13 | 诉讼中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4年10月16日 | 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 | 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 | 2841.22 | 诉讼中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4年10月9日 |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 | 3002.31 | 诉讼中 |
二、主要诉讼的基本情况
1、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诉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自2019年起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即向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供应
公告编号:2024-007光缆等货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应支付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6,841,416.09元。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向其发送的《企业询证函-函证账户余额》中对上述金额进行了确认。期间,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曾多次要求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但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再拖延,严重侵害了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以致成诉。该案已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组织下调解。
2、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自2020年起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即向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供应预制棒等货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应支付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货款共计583,193.19元。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31日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发送的《企业询证函-函证账户余额》中对上述金额进行了确认。期间,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多次要求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但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再拖延,严重侵害了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以致成诉。该案已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组织下调解。
3、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诉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与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FTI-20221021207,依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按要求通知发货”,合同签订后,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向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发货16367.27KG,之后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再次向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发货要求,但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7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发货义务,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向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送发货催告函后,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但富通集团(嘉善)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以致成诉。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4、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诉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与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SFC-KH-202305,依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按要求通知发货”,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曾于2024年5月向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提出发货要求,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发货义务,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再次向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发送发货催告函后,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杭州康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以致成诉。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5、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诉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与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FTI-20230515071,依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按要求通知发货”,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曾于2024年5月向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提出发货要求,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发货义务,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再次向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发送发货催告函后,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7的合法权益。,以致成诉。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6、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FTI-20230414078,依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按要求通知发货”,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24年4月向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提出发货要求,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发货义务,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再次向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发送发货催告函后,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以致成诉。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期披露的诉讼案件大部分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行。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浙0111诉前调确2012号】、【(2024)粤0305 民诉前调42374号】、【(2024)浙 0111 民诉前调 9016 号】、【(2024)浙 0111 民诉前调 9017 号】、【(2024)浙0421民初4358号】法律文书。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