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万一先生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任期内,作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工作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其中1次为现场会议,2次为通讯表决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并在会前充分了解议案情况,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
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审议、表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
本人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田冠军 | 3 | 3 | 0 | 0 | 否 | 2 |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1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审议。
三、任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13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内容 | 意见类型 |
3月6日 | 十届四十五次临时会议 | 2、《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月10日 | 十届十六次会议 |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月21日 | 十届四十六次临时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历次公告。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新增关联交易2笔,分别为:
1、对于关联方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经2022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信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在2022年度内预计发生的关于提供物业服务、发生污水处理劳务服务的事项,该事项经公司2022
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现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主要为向项目住宅按揭借款人所借款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及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上担保均履行了表决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编制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份定期报告和31项临时公告。本人对任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
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的议案表决未发生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五、现场考察情况
任期内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文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切实维护所有投资者利益。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保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关注,确保定期报告及其他日常公告及时准确。
六、其他事项
1、本人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任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任期内,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了解,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万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