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1  财信发展(000838)公司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4年3月1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公司”)自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向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2021年7月28日财务资助转至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展公司”),财务资助于2022年1月28日收回8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财务资助余额1,200万元,利息累计122.27万

元,本息合计1,322.27万元。由于目前信展公司无力偿还所欠财务资助款项,经弘业公司与信展公司及其股东周庆河先生协商,三方签署《股权抵债协议书》,由周庆河先生所持有龙门县包顺建材有限公司49%股权冲抵其所欠弘业公司财务资助款项。经评估,龙门县包顺建材有限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为33,080,552.00元人民币,49%股权的对应价值为16,209,470.48元人民币。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