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受理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及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财信地产、财信集团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控股股东申请预重整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已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同时,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正式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财信地产、财信集团在撤回
预重整申请后,其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交破产重整申请。
二、控股股东正式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5年2月2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并出具了编号为(2025)渝05破申88号、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具有破产申请主体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原因,符合破产受理条件,具有重整价值及可行性。
公司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财信地产持有公司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5%,其中质押及冻结股份数量为398,920,79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财信集团为财信地产的控股股东,持有财信地产100%股份。
2、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重整是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控股股东的重整情况而定。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