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臧志刚先 生、余涛先生、傅樵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臧志刚先生、余涛先生、傅樵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