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暨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7-30  *ST发展(000838)公司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 暨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权益):被 执行人

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75%权益):被执行人

2、执行标的:205,243,866.53 元

3、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最终执行情况进行会计 处理,具体影响情况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 共同债务人未能按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南华公司”)、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

司、镇江市鑫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镇江鑫城公司(以下统称“债务 人”)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曾用名: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 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之约定,向中信金融归还 于2026 年5 月30 日到期的债务重组本金款项中的1,900 万元,中信 金融宣布全部债务于2026 年6 月12 日提前到期,并要求债务人立即 偿还全部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等。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逾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9)。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镇江鑫城公司于2026 年7 月28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6)京01 执3461 号《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人中信金融与被 执行人国兴南华公司、镇江鑫城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法院通 知镇江鑫城公司立即按照(2026)京方圆执字第269 号公证债权文书 所确定的义务履行,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 205,243,866.53 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执行通知书》(2026)京01 执3461 号。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