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ST国安(000839)公司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对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1、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5,690,598.27元,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738,001,740.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62,318,187.46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0,319,928.01元。

鉴于公司在2021年度亏损,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7、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治理实际需要,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原《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
11.5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2 监事会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议以书面、电话或者传真形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2.2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会议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如情况特殊,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公司董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此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无。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按照交易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严格遵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能够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23年,监事会将会加强上市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

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