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ST国安(0008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3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05%;本次担保对象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60%,其中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对海南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21亿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国安”)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鑫实业”)曾于2020年向澄迈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澄迈农商行”)申请5,000万元开发贷款,期限为3年,担保方式为由海南国安、海南国安全资子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发”)、同鑫实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公司就上述事项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22)。上述事项涉及的贷款于近日到期,贷款余额为2800万元。为顺利推进“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同鑫实业拟就上述贷款余额向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至2024年10月25日,担保方式不变。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对子公司存续的贷款余额展期提供担保,不涉及新增融资事项。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

信国安有限公司提议将该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34)。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8日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法定代表人:梁自龙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旅游开发、宾馆、美发厅、滨海娱乐区、假日别墅等服务、房地产销售、汽车配件、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股权结构:海南国安持有同鑫实业100%股权股权关系图:

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

100%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4.76%

54.76%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20.945%

20.945%

100%

10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36.44%

36.44%

黑龙江鼎尚投资管理有业(有限合伙)

黑龙江鼎尚 投资管理有业(有限合伙)珠海合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煜(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共和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万顺 置业有限公司

19.764%

19.764%17.787%15.811%15.811%9.882%

社会公众股东

社会公众股东

63.56%

63.56%

财政部

财政部

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100%

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

100%

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4.24%

注:因执行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事项正在进行中,该事项完成后,中信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64%-32.25%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

2、被担保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66亿元,负债总额7.79亿元(银行贷款总额0.3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7.45亿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08亿元(包括担保0.28亿元,抵押0.80亿元),净资产-6.13亿元;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2.77亿元,净利润为-2.76亿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同鑫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由海南国安、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同鑫实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担保期限:原期限3年,展期至2024年10月25日

3、担保金额:28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顺利推进海南“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于同鑫实业在澄迈农商行的2800万元贷款余额展期事项仍由海南国安、海南高发、同鑫实业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同鑫实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董事会对同鑫实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同鑫实业信用状况良好,在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的情况下,具有偿债能力。

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中,同鑫实业未提供反担保。同鑫实业作为海南国安全资子公司,受海南国安控制,上述贷款全部用于“国安·海岸”项目相关工程,且就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等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了妥善安排,确保资金安全。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80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05%。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60%,其中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对海南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21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