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网)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离任事项
我们对刘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因工作原因,刘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离任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灯先生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柏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我们对张科先生、柏薇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柏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且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同意提名吴建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要求,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淑芬、张能鲲、王旭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