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3-02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5月1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梁启朝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502,333,1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66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39,880,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6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62,452,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0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64,365,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913,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62,452,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0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嘉宾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
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提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84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2,797,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9%;弃权2,68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80,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771%;反对2,797,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62%;弃权2,68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6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747,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80%;反对2,797,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9%;弃权2,78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80,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219%;反对2,797,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62%;弃权2,78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1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提案3.00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788,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63%;反对2,96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3%;弃权2,583,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21,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62%;反对2,960,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93%;弃权2,583,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14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提案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688,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64%;反对2,796,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7%;弃权2,84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21,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310%;反对2,796,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45%;弃权2,84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4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提案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905,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7%;反对2,968,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4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8,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49%;反对2,968,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19%;弃权4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3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20,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32%;反对2,805,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85%;弃权3,306,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65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53,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037%;反对2,805,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585%;弃权3,306,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7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熊孟飞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熊孟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