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及财务资料后,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申洲国际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公司与申洲国际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与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杨纪朝、管亚梅、储育明、汪军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