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01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80万元,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度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1,385.74万元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收入:53,315.48万元最近一年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24,225.1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A04 | 农、林、牧、渔业 | 渔业 |
F52.51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零售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 输服务 |
K70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2022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7260.68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 诉讼地 | 诉讼案由 | 诉讼金额 | 被告 | 案情进展 |
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 人民币约300万元 | 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开庭 |
3.诚信记录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深圳监管局 | 2021-11-16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上海监管局 | 2021-12-3 |
3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 | 2021年12月27日 |
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2年1月20日 |
5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四川监管局 | 2022年3月7日 |
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 黑龙江监管局 | 2022年8月22日 |
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年1月3日 |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 |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年1月3日 |
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号 |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年1月3日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 师 | 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 | |
姓名 | 曾云 | 孙君亮 | 陈静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2 年 | 2018 年 | 2006 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 | 2002 年 | 2017 年 | 2011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12 年 | 2018 年 | 2006 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 2020 年 | 2020 年 | 2020 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高鸿股份 (000851) | 高鸿股份 (000851) | 复核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因素定价。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2年度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调研与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控、会计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80万元,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40万元。
3.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和财务审计事务所,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