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工作人员疏忽,此公告与《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文本中的“二、会议审议事项”之“1.提案编码”之“提案名称”及“附件2: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现更正如下:
更正内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1.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更正后:
1.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二、附件2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更正后: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的项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19)。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项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