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高鸿股份(0008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及非职工监事。近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为付景林先生、李强先生、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杨璟先生、姚印杰先生,其中独立董事为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职工代表董事为付景林先生、姚印杰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1。

二、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为高雪峰先生、强金京先生,栗娜女士,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强金京先生,栗娜女士。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2。

三、部分董事、监事的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杨永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梁文永先生、李克强先生、孙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均不再担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段茂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侯玉成先生、刘红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玉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3,280股;刘红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6,280股。侯玉成先生、刘红云女士所持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上离任人员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换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附件2: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2日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简历付景林先生简历付景林,男,出生于1972年,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计财处主管,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主管、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付景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景林先生持有高鸿股份1,164,789.00股。付景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强先生简历李强,男,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战略规划经理;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规划部战略规划高级主管。李强先生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与第一大股东关系说明: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在除上述单位以外的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万岩女士简历万岩,女,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英国南安普顿高等教育学院研究助理,英国朴次茅斯大学研究员。1996年10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兼任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分会理事。

万岩女士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万岩女士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晓芳女士简历

许晓芳,女,出生于1986年,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治理、资本市场会计与财务、信息披露等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于华东交通大学、铜陵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晓芳女士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许晓芳女士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晓锋先生简历杨晓锋,男,出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导师。曾任西安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助理翻译;2006年7月至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国际石油政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杨晓锋先生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晓锋先生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天西先生简历

张天西,男,出生于1956年,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博士。曾任陕西财经学院财会学院会计学教授、院长,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副主任、主任、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兼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天西先生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天西先生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斌先生简历张伟斌,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民航西北空管局管制员,Sun Microsystems(北京)、甲骨文(中国)公司工程师,2017年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教授。张伟斌先生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伟斌先生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璟先生简历杨璟,男,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上海贵源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曾任君曜家族办公室合伙人。杨璟先生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璟先生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除上述单位以外的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印杰先生简历姚印杰,男,出生于1972年,现任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曾任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一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姚印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印杰先生持有高鸿股份150,000.00股。姚印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高雪峰先生简历

高雪峰,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院校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大唐电信集团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经理、中国信科集团审计与法务部高级主管。现任中国信科集团审计与法务部副主任。

高雪峰先生未持有高鸿股份(000851.SZ)股票。与第一大股东关系说明:

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在除上述单位以外的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强金京先生简历强金京,男,1968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保密总监;曾任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生产部总经理、工程部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质与信息管理部副主任。强金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金京先生持有高鸿股份600,000.00股。强金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栗娜女士简历栗娜,女,1972年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曾任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大唐高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栗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栗娜女士持有高鸿股份50,000.00股。栗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