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01  ST高鸿(000851)公司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07月31日(星期三)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0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24年07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20人,代表股份325,164,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32%。

6.出席现场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4,343,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16人,代表股份310,821,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44%。

7.公司董事长,部分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凌燕、刘恋恋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1.00《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321,283,71998.8066%3,475,2401.0688%405,2000.1246%通过
2.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321,221,95998.7876%3,455,7401.0628%486,4600.1496%通过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1.00《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170,368,77897.7731%3,475,2401.9944%405,2000.2325%通过
2.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170,307,01897.7376%3,455,7401.9832%486,4600.2792%通过

上述提案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凌燕、刘恋恋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决议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