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4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4年0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津中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件取得新进展,经杭州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及金额尚无法确定,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2024年08月0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新增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起诉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0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4年0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大唐高鸿信息通信(义乌)有限公司、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6个仲裁案件取得新进展,经各方友好协商并经贵阳仲裁委员会决定,同意四个申请人撤回对公司该6个案件的仲裁请求并于近日收到决定书,仲裁决定书号为:筑仲决字〔1228〕号、〔1229〕号、〔1230〕号、〔1231〕号、〔1232〕号、〔1233〕号;原告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的案件取得新的进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或公司拟在法定
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与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的案件取得新的进展,经北京金融法院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
(2024)京74民初929号),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等值于人民币101,068,335.44元的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负担(已交纳)。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与此同时,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保全情况告知书》显示保全查封、冻结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的如下财产:
1.冻结被申请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高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3333%(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的股权。本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7年8月22日止。
2.冻结被申请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3.633%(认缴出资额为11352.8125万元)的股权。本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7年9月12日止。
3.冻结被申请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认缴出资额为15000万元)的股权。本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7年9月4日止。
4.冻结了被申请人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下10个账户,冻结期限均为一年。
除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外,其他已披露案件目前均无重大进展,已披露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仅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书》,但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后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北京金融法院保全情况告知书》。
附件:
1、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7日
附件1: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收到应诉通书/传票日期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 | 受理法院/仲裁机构 | 案由 | 列明的诉讼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2024年7月17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金融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 | 15,211.5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2 | 2024年7月10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融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 | 10,106.8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经北京金融法院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尚未开庭审理。 |
3 | 2024年6月19日 | 天津中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仲裁委员会 | 保理合同 | 6,902.40 | 2024年07月18日,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涉及金额尚无法确定,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
4 | 2023年12月6日 | 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承揽合同 | 1,240.0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审已判决,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 |
5 | 2024年08月05日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分行 | 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 | 5,000.0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小计: | 38,460.82 |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共计8项 | 1,238.50 | 4项已结案,涉案金额997.5万元;3项一审审理中,涉案金额194.73万元;1项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涉案金额46.27万元。 |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10项 | 2,369.17 | 5项已结案,涉案金额1644.74万元;5项一审审理中,涉案金额724.43万元。 | |||||
小计: | 3,607.67 | ||||||
合计: | 42,068.49 |
注:1、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此表已剔除前序进展公告中披露的已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