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关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合作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2  ST高鸿(000851)公司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2月20日,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发来的《终止合作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合作通知书》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审亚太未签订业务约定书,由于中审亚太人员及时间安排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审亚太决定终止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合作。

二、相关情况说明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1月08日、2025年01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80万元,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4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尚未签订业务约定书。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风险提示

1. 中审亚太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

订)》第9.8.1条第(四)、(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05月0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目前,公司处于庭外重组阶段,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公司庭外重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4.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