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6  ST高鸿(000851)公司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于2025年0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的期限,定于2025年04月25日召开。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补选董事姚印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姚印杰先生简历姚印杰,男,出生于1972年,现任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曾任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一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22年4月至今兼任大唐高鸿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姚印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印杰先生持有高鸿股份150,000.00股。姚印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