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2月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4.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47.4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并于2024年2月6日
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石化机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公示》,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6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担任的职务信息及其任职文件等内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均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三)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