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吴杰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合联营企业为公司的重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之一,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产品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产品互供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科技
研发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科技研发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关于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租赁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其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其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关于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拟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能够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关于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拟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能够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杰、王世召、周京平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