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7  石化机械(000852)公司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6,141,689股减少至955,967,689股,注册资本将由956,141,689元减少至955,967,689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5年3月27日)起45日内,有权依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栋12楼石化机械公司财务计划部

2.申报时间:自2025年3月27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3.联系人:许卫纲

4.联系电话:027-52306833

5.电子邮箱:security.oset@sinopec.com

6.邮政编码:430205

7.其他说明: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

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