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5日收到独立董事岳殿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岳殿民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岳殿民先生将不再任职于本公司。
岳殿民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须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由于岳殿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和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岳殿民先生的辞职将自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岳殿民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岳殿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岳殿民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