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13  冀东装备(000856)公司公告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核实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提名人的提名方式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完全有能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事项告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向冀东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利益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借款是公司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贷款市场报价,无抵押、无担保。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借款符合公司2024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2.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该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王玉敏 傅万堂 胡国强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