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1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0号)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5,641,2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3,277,407.4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40,539,481.0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812,737,926.3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4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8〕2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在宜宾市商业银行五粮液支行(以下简称“宜宾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宜宾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20日,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本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宜宾商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24日,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变更,本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宜宾商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宜宾商行 | 本公司 | 26301201000000670 | 本次注销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 | 26301201000003079 | 本次注销 |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 | 26301255000000010 | 本次注销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基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本次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