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8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亦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国风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国风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4日。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