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宁宇女士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宁宇女士已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宁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鲁桂华 徐猛 徐浩然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