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吴亦忻先生、裴士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调整原因,吴亦忻先生、裴士宇先生不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卜晓丽女士、李翠玲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项目合伙人:卜晓丽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翠玲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卜晓丽女士、李翠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