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康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任职生效后,康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长李颖林先生将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康涛先生的职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3日
附件:
康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曾任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副经理,顺鑫农业副总经理;现任顺鑫农业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康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康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