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3-35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至2023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957,361,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15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37,275,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8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20,085,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7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401,484,4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92,301,9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6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209,182,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36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54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18%;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672,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4%;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54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18%;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672,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4%;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54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18%;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672,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4%;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54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18%;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672,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4%;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54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18%;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672,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04%;反对3,812,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527,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6%;反对3,83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650,9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52%;反对3,833,4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海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278,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0%;反对1,10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375,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37%;反对1,10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邵建明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李绮曼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