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靖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69,353,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3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7,397,2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22%。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1,956,1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除议案11外,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其中,第6项议案、第8项至第10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需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8: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13: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刘铧之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