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暨对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重新签订
<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重新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