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6 月26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06 月2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6 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6 月26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 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臻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9 人,代表股份445,640,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378,490,9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8 人,代表股份67,149,88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2%。
(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 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 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6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3182%;反对2,889,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485%;弃权1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1.9090%;反对2,889,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538%;弃权148,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7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3,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3117%;反对2,88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468%;弃权1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1.3564%;反对2,88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065%;弃权185,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赵东伟律师为本次股东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