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
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2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经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