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实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省投资集团持有公司69,245,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其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9.0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名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省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量69,245,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7%,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持有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1,879.0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及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
2、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省投资集团本次减持不存在以下按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省投资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省投资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省投资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实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