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79.0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近日收到省投资集团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减持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省投资集团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省投资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安徽省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69,245,331 | 7.37% | 69,245,331 | 7.37% |
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245,331 | 7.37% | 69,245,331 | 7.3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省投资集团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省投资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省投资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省投资集团减持本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减持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