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周洪江先生于2023年6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3年6月1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姓名 | 购买日期 | 购买股数(股) | 当日购买后,从二级市场累计持股数量(股) | 当日购买均价(港元/股) | 自二级市场取得股份累计数占上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周洪江 | 2020年3月20日 | 25600 | 25600 | 12.453 | 0.0037347% |
2020年9月1日 | 10900 | 36500 | 15.351 | 0.0053249% | |
2021年9月6日 | 1300 | 37800 | 14.180 | 0.0055145% | |
2023年6月1日 | 1800 | 39600 | 11.430 | 0.0057771% |
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周洪江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人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