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3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点,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游广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5人,代表股份361,579,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3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59,109,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2,470,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9%;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16,105,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6%;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14,340,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16%。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龙律师、游广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总股数 | 百分比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 意 | 346,276,018 | 95.76752879% |
不同意 | 13,851,713 | 3.83088708% | ||
弃 权 | 1,452,047 | 0.40158413% | ||
其中中小股东: | 同 意 | 802,162 | 4.98054070% | |
不同意 | 13,851,713 | 86.00385001% | ||
弃 权 | 1,452,047 | 9.01560929% | ||
其中B股: | 同 意 | 756,879 | 5.27779370% | |
不同意 | 12,164,596 | 84.82495634% | ||
弃 权 | 1,419,347 | 9.89724996% |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 意 | 361,166,544 | 99.88571429% |
不同意 | 341,334 | 0.09440074% | ||
弃 权 | 71,900 | 0.01988496% | ||
其中中小股东: | 同 意 | 15,692,688 | 97.43427293% | |
不同意 | 341,334 | 2.11930742% | ||
弃 权 | 71,900 | 0.44641965% | ||
其中B股: | 同 意 | 13,932,388 | 97.15194847% | |
不同意 | 340,534 | 2.37457797% | ||
弃 权 | 67,900 | 0.47347356% | ||
3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 意 | 361,165,144 | 99.88532710% |
不同意 | 342,734 | 0.09478793% | ||
弃 权 | 71,900 | 0.01988496% | ||
其中中小股东: | 同 意 | 15,691,288 | 97.42558048% |
不同意 | 342,734 | 2.12799987% | ||
弃 权 | 71,900 | 0.44641965% | ||
其中B股: | 同 意 | 13,930,988 | 97.14218613% | |
不同意 | 341,934 | 2.38434031% | ||
弃 权 | 67,900 | 0.47347356%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 意 | 361,165,144 | 99.88532710% |
不同意 | 342,734 | 0.09478793% | ||
弃 权 | 71,900 | 0.01988496% | ||
其中中小股东: | 同 意 | 15,691,288 | 97.42558048% | |
不同意 | 342,734 | 2.12799987% | ||
弃 权 | 71,900 | 0.44641965% | ||
其中B股: | 同 意 | 13,930,988 | 97.14218613% | |
不同意 | 341,934 | 2.38434031% | ||
弃 权 | 67,900 | 0.47347356% | ||
5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同 意 | 361,166,544 | 99.88571429% |
不同意 | 102,300 | 0.02829251% | ||
弃 权 | 310,934 | 0.08599319% | ||
其中中小股东: | 同 意 | 15,692,688 | 97.43427293% | |
不同意 | 102,300 | 0.63517009% | ||
弃 权 | 310,934 | 1.93055697% | ||
其中B股: | 同 意 | 13,932,388 | 97.15194847% | |
不同意 | 101,500 | 0.70776975% | ||
弃 权 | 306,934 | 2.14028178% |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欧龙、游广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