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延长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关于延长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00号文注册通过。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发行公告》,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定于2023年11月29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因近日债券市场变化较大,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律师协商一致,现申请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2023年11月29日18:00延长至2023年11月29日19: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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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