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2日至5日,组织员工代表民主推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78名员工代表(应参加推选代表90名,符合法定人数)以无记名票决方式通过,选举刘阳女士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附:刘阳女士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
附件
刘阳女士简历
刘阳,女,197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群团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工会委员会主席。
曾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刘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公司副总经理马佳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